国家给予了福利政策,对于家庭经济有负担的情况,可以减免个税。
但是如果个人收入在起征点以下,也就是不足五千,是不是就与自己无关了呢?不一定!要看你除了固定收入,是否还有其他收入,是否有年终奖金、绩效、十三月工资等。
那是不是有年终奖金,加上工资收入超出五千,就一定要缴税呢?也不一定。
【资料图】
咱们先从个税说起。
一、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
税款=累计收入—累计减除费用—累计免税收入—累计专项扣除—累计专项附加扣除—累计其他扣除,再乘以3%。
首先可以看出两点,一是减去了很多项,二是都有“累计”二字,咱们一样一样进行简单化理解。
1.收入:
包含一切所得。
2.减除费用:
也就是起征点,现在起征点为5000元,是每月生活的基本支出保障。
3.免税收入:
国家规定的可以免征税务的收入,比如政府补贴、比如国债利息收入、比如政府许可的一部分捐赠所得等。
4.专项扣除
缴纳的三险一金,即基本医疗保险、基本养老保险、和住房公积金。
5.专项附加扣除
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,共计六项,分别给予一定免税额度,实际上相当于变相提高起征点。
6.为何都有“累计”二字
因为从2019年开始,个税采用的是“累计预扣法”,每月工资不再孤立计算,而是要累计起来计算。可以简单理解为个税是按月征收,但是按年累加计算。
1月份个税扣除
举个例子,如果是一月份个税扣除,利用公式,用本月收入减去减除费用(起征点)5000,减去免税收入(上图是政府给予特殊职业的补贴),减去专项扣除(三险一金),再减去专项附加扣除(每年需要单位或者自己填报一次,后面解释),得到的数额就是需要缴税的数额,再乘以3%就是需要上交的税款。如果得到的数额在0元以下,则不需要缴税。
2月份个税扣除
如果是二月份以后,那么计算个税时并不是单月计算,而是累加计算。
如上图,二月份除了基本工资,正好赶上单位发放了上一年的十三月工资(十三薪),所以二个月的工资加上十三薪达到了11960.6元,即便不算一月份收入,也已经超过起征点。
但是两月累加计算,是用累计收入,减去累计减除费用(一个月起征是五千,那么两个月合计是一万),减去累计免税收入(一共两个月的政府补贴),减去累计专项扣除(两个月的三险一金),减去累计专项附加扣除(比如有一个子女教育,即每月减去1000,如果是夫妻平均分摊,填报时选择的是50%,那么每个月就减去500,上图是两个月的,合计1000),其他特殊扣除一般人并不涉及,那么此时所得到的数额就是需要缴税的数额了,上图例子中所得数额在0以下,所以依然不用缴税。
三月份至十二月份以此类推,都是采用“累计预扣法”累计计算。年终时如果累计计算与之前当月累计计算时有出入,比如年终累计计算不需要征税,但是三月份累计计算时当月征收了税款,那么年终时可以申请一次“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,多退少补,如果之前交多了,就可以退税了。
二、个税专项附加扣除
个税专项附加扣除,统一利用“个人所得税APP”,十分方便,有的是单位统一帮助填报,也可以自己进行填报,很简单。
1.子女教育
每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,按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。
2.继续教育
纳税人本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期间,按400元定额扣除。同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。
3.赡养老人
纳税人供养一位或多位年满60周岁老人的,按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配额扣除,(如果不是独生子女,那么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扣除额,每人不得超过1000元)。
4.住房贷款利息
第一套住房贷款实际发生利息的年度,每月1000的标准定额扣除,扣除期限不得超过240个月。
5.住房租金
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,因租房发生的支出,按租房的标准扣除。
注意: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,二者只能扣除一个。
6.大病医疗
(1)医保目录范围内的,(2)且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,超过15000元的部分,(3)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。
7.填报流程
(1)打开个人所得税APP,点击我要办税。
(2)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。
(3)选择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
(4)选择填报年份,然后按要求填入信息即可。
(5)这里以教育子女为例:
我家孩子正在上小学,属于义务教育阶段,扣除比例选择的是50%,这样的话夫妻二人每人享受500元的扣除额度,可能会实现夫妻双方均不需要缴税。
如果其中一方收入较高,或者另一方收入较低不需要缴税,那么可以选择扣除比例100%,独享1000元额度,而另一方则没有扣除额度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