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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水平和实效,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、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作用,近日,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《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升年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结合本市区域特点和资源优势,着力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标准化建设,构建地方立法的社会参与、依法治理的宣传普及、法律法规的实施推动、基层治理的共商共建等平台,努力打造百色市地方立法的亮丽品牌。
《方案》提出,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加强硬件建设,做到有组织机构、有负责人和联络员、有办公场所和设施、有立法联系点窗口、有经费保障等“五个有”。各点建立由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队伍,在阵地建设上,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制作、颁授“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”标牌。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当配有活动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,可以与单位有关内设机构共建共用共融。
《方案》要求,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加强软件建设,建立工作制度、立法信息员队伍、立法信息采集点、联系单位和征询立法建议工作流程等“五个一”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体系,各层级相互协调、有机衔接。根据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,县(市、区)人大常委会要提高对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升年”活动的认识,配合做好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和提高工作质量的指导。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责任明晰、流程规范、注重实效、保障有力的工作细则。
《方案》明确,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切实发挥“立法联络员”“立法服务员”“立法信息员”“立法翻译员”和“立法宣传员”等“五员”功能,提升工作质效。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的优势,通过设置咨询点、立法宣传窗口公告、组织座谈会、现场调研、个别走访、问卷调查、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,对征集的意见建议在尽可能保证原汁原味的基础上作适当归纳整理,报送反馈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或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、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以及其他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工作的机构。同时,应建立工作台账,按照每件法规建卷归档。
打好制度先行“基础桩”,为扎实有序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升年活动,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对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标准化建设和工作进行指导、培训、督查检查及评估,根据考评情况开展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准入与退出、融合共建、表扬激励等工作,着力推动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实际有效发展,确保使其真正成为广泛联系群众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,保障百色市地方立法工作民声听取“广”、民情反映“实”、民意归纳“准”、队伍建设“专”。(黄子媚)